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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就业政策】北京市坚持“因时而变、因势而新” 大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下)

发布时间:2022-04-02 00:00:00 阅读量: 252

(就业动态,

        开拓就业渠道,推进网上招聘。加强部门协作和资源共享,招聘会用人单位经市教委或各高校审核推荐,要求招聘诚意足、岗位质量高;毕业生实名参加网上招聘会,要求简历中的教育背景与学信网数据比对一致,确保供需双方信息“双真实”。目前策划安排市级网上招聘会170场,预计提供岗位超过40万个。各高校树立“全员抓就业”工作理念,动员学校教师、干部、校友等各方面资源,为毕业生找单位、找岗位、找需求信息,已累计举办线上招聘活动614场次,提供岗位42.5万个。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信息,建立校企合作对接平台,在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中加强人才供需的对接。行业特色型高校加强合作、信息共享,联合举办差异化定位、特色鲜明的招聘会;积极面向市属企业、中小微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对规模较小高校、高职院校、民办高校等,在合作举办网上招聘会优先考虑,鼓励高水平大学网上招聘会向其他高校开放。


        简化就业手续,提升服务质量。在原有服务基础上,增加《就业报到证》邮寄服务,将学生户口改迁等业务调整为网上办理,办理结果直接邮寄,实现“一趟不用跑”。实施三项兜底政策,在特殊情况下允许毕业生凭个人诚信承诺办理就业手续;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办理相关手续;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湖北籍学生提供支持,推动在合理期望下的充分就业。把防范风险贯穿毕业生就业工作全过程,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和指导,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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