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笔尖触碰试卷的沙沙声在考场上响起,大学英语四、六级考场上,每一道题目都是知识的试金石,而每一份答卷背后,都是独属于每个人的诚信篇章。
让我们以真实的实力应考,用诚信为青春加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第二十五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相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第四款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十八条 对学生的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三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节选)
学风是大学精神的凝练,良好的学风将不断激励新时代大学生对于专业知识的奋进与拼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未按规定出示学生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且不听劝告的;
2.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包括包、书本、纸张、手机等无线电子设备、电子存储设备等)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且不听劝告的;
3.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调座安排,或者考试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私自调换座位的;
4.迟到15分钟后,擅自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
5.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6.桌面有他人书写的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公式和图表等,未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的;
7.使用自带的答题纸或草稿纸,或者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8.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借用或者借给他人考试用具的;或在开卷考试时传递或借用他人的资料、笔记、书籍等;
9.他人强拿自己试卷未参加拒绝并未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的;
10.未选修某门课程而私自参加该门课程考试的;
11.在考场或者学校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12.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13.拒绝或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14.其他类似的违纪行为。
[对于考前的准备工作]
1.合理规划宝贵的学习时间,对所学知识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与总结,查缺补漏,强化重点,以扎实的学识和充分的准备自信地迎接考试的到来。
2.考试用品准备:携带好耳机和必备文具,如黑色中性笔、2B 铅笔、橡皮等,确保证件齐全,按要求摆放或携带,避免因疏漏影响考试心情与进程。
3.时间与考场安排:仔细核对考试时间与考场地点,提前到达考场,平复心情,熟悉环境,确保考试开始时能迅速进入状态。
4.入座后尽快将听力调频到81.0和83.5,确保音频清晰。切记,在听力前不得翻看试卷,非听力时禁止佩戴耳机。
5.答题卡1、答题卡2和试卷上都要填写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6.写作只有三十分钟时间,建议直接写在答题卡上。一定要在听力之前写完作文,听力结束马上提交答题卡。
坚信凭借自身的不懈努力与真才实学,定能在考场上斩获优异成绩,为自己的学业之路增添光彩。
[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要自觉严格地遵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侥幸心理。
在考试过程中,秉持独立思考、自主作答的原则,不抄袭他人答案、不协助他人作弊,更不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分数。以诚信态度完成每一场考试,用实际行动捍卫知识的尊严与考试的公正。
诚信考试,从我做起。你用诚信书写的每一笔,无论横竖撇捺,都是对自己他人的负责,你用诚信回答的每一题,无论是非对错,都是对知识的尊重敬畏。最后,预祝各位同学大学英语四/六考试顺利,取得心中理想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