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人员认定机制
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将受疫情影响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扶助对象范围。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与失业登记协同办理,便捷受理申请,同步开展认定,主动提供援助服务。对难以通过市场化渠道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做到应认尽认、应帮尽帮。2020年,全县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0人,共计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31.46万元。
二、强化岗位规范管理
制定出台《宜丰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公益性岗位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规范岗位招聘程序。利用宜丰就业网、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村)公告栏等发布张贴招聘公告,明确岗位职责、招聘要求、薪资待遇、劳动时长等信息,规范开展人员招用,加强在岗人员履职情况监管,不定时开展公益性岗位规范清理工作,2020年,全县排查清理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共计130余人,进一步防止出现滥开虚设岗位、不履职取酬、顶岗替岗、“轮流坐庄”等问题发生。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制定出台《宜丰县扶贫专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提高就业困难人员收入为目标,立足各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县人社会同扶贫部门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困难群体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加强公益性岗位的统计分析,通过人社、扶贫、水利、林业、残联等部门做好保洁、保绿、护路、护林、护河、农家书屋管理员等岗位的招聘和资金拨付等工作。2020年,全县通过扶贫专岗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775人,其中人社部门安置260人,共计发放就业扶贫专岗补贴106.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