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中国沉着应对新冠疫情等多种因素的不利影响,强化稳岗扩就业政策落实,聚焦重点群体、助企纾困、优化培训服务协同发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确保就业形势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实现了“十四五”时期的良好开局。
2021年,全年就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超额完成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的目标任务;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为5.1%,低于5.5%左右的宏观调控目标。劳动力市场求人倍率稳定在1以上,供需保持基本平衡。
展望今年,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中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加上局部新冠肺炎疫情时有发生,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就业总量压力不减,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就业领域主要预期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面对诸多风险挑战,今年稳就业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应继续把就业摆在“六稳”“六保”首要位置,扎实推进《“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实施,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确保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持续改善民生,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是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提高经济增长带动就业能力。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调控政策有机结合,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财税、金融等政策要围绕就业优先实施,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加快补齐重点领域短板,努力扩大有效投资,深入挖掘消费热点,发展服务消费,拓展绿色消费,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开发就业增长点、扩展就业新空间。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健康、养老、育幼、文旅、体育和家政等生活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
二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稳住就业岗位。市场主体承载着数亿人的就业创业,保住市场主体就能保住就业和经济基本盘。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加快落实已出台的助企纾困稳岗措施,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持续推进降成本工作,在税费、融资等方面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支持。对就业容量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旅游、客运等行业,加大各项帮扶政策的倾斜力度。扎实做好保供稳价,加强煤电油气运调节,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增强稳就业内生动力。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显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
三是释放创新创业动能,增强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创业是就业之源。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双创示范基地等载体建设,增强双创平台服务能力,全方位降低创业成本。持续开展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创业。推动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规范健康发展,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制度,支持多渠道就业创业。坚决清理取消对就业创业的不合理限制。
四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今年高校毕业生预计达到1076万人,规模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要加强稳就业促就业政策对高校毕业生的覆盖和支持,大力拓宽就业渠道,精准精细给予帮扶,持续提供指导服务,着力提升就业技能,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稳中有升。强化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乡村产业振兴,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为农村劳动力增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强化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帮扶,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类就业歧视。聚焦重点群体,以企业为主体,大规模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不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的及时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