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鼓励应征入伍。加大激励力度,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海南省入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士兵纳入放宽落户范围,享受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待遇;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从海南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的高校毕业生士兵中招考。各市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财力情况,研究制定从海南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政策。
七、增加再教育机会。挖掘我省高校办学潜力,扩大专升本和硕博招生规模,2020年专升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别增至3600人、3962人、300人,并保持每年一定比例增长。同时,为培养储备适应自贸港建设的更多人才,积极争取教育部支持,单列增加“四点一线一面”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博士150人、硕士589人。
八、开展就业援助。对我省高校湖北籍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按1500元/人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重点落实”的原则,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和就业指导,精准推送就业岗位。
九、保障就业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开设就业权益指导讲座,加强就业权益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维权意识和能力,引导大学生正确规避就业风险。要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加大劳动用工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十、强化人本服务。各市县、各部门要通过向高校毕业生宣讲就业政策和就业形势,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当地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树立正确的求职观念;通过开展职业素质测评,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自身特点、职业能力,合理确定求职方向;根据高校毕业生特点和需求,不断改进职业指导方式、方法,提高职业指导效果。高校要简化和优化就业手续,积极开展网上就业服务,延迟离校毕业生推迟报到、落户等时限,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2年户口和档案托管,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