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国务院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0-20浏览次数:379

二、优化自主创业环境


        (四)加强审批管理服务。开通行业准入办理绿色通道,对需要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审批。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引导劳动者规范有序经营。(市场监 管总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取消部分收费。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建立公开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落实阶段性减免国有房产租金政策,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帮助个体经营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减轻房租负担。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优先向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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