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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三亚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

发布时间:2023-03-01 14:59:21 阅读量: 1630

为了帮助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通过设立奖助学金、提供“三助一辅”岗位等方式,调动研究生从事学习、研究及实践的积极性,为学生提供学业支持,实现加强能力培养、支持完成学业、提高培养质量的综合效果。学校奖助体系具体如下。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我校正式学籍、按时注册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划定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万元。一次性发放。具体奖励比例以国家每年实际下达的指标为准。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学术创新、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按一定比例、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具体等级、比例和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10000元,奖励比例20%;

二等奖:8000元,奖励比例40%;

三等奖:6000元,奖励比例40%。

3.新生奖学金

为进一步吸引优质生源,改善生源结构,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取得学校学籍的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新生奖学金依据研究生初试成绩进行评选。具体等级、比例和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5000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前30%的新生;

二等奖:3000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的除一等奖以外的其他新生;

三等奖:1000元,奖励调剂录取至我校的新生。

4.学校奖学金

为了激励广大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三亚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学制内、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学校奖学金依据二、三年级研究生上一年度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专业实践、技术创新、社会服务等因素,按一定比例、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具体等级、比例和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2000元,奖励比例20%;

二等奖:1500元,奖励比例40%;

三等奖:1000元,奖励比例40%。

5.书福奖学金

为帮助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激励更多在校研究生努力学习、奋发图强、积极进取,学校设立书福奖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学制内、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书福奖学金。具体等级和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13000元/年,奖励比例2%;

二等奖:8000元/年,奖励比例5%;

三等奖:5000元/年,奖励比例10%;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主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解决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问题,学生每人每学年最高可向经办银行贷款16000元。其中在校期间的利息100%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之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支付。学校将协助学生办理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三、“三助一辅”岗位

为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学校设置“三助一辅”岗位。“三助一辅”是指研究生在校攻读学位期间,应聘学校的相应岗位,担任教学助理(以下简称“助教”)、科研助理(以下简称“助研”)、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管”)及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以下简称“兼职辅导员”)等。

所有研究生在校期间均有资格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经济困难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每生每月1500~25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四、录取考生差旅费补贴

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一般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学生本人需到校参加复试各环节。为了减轻学生复试差旅费负担,凡是参加我校复试顺利通过并最终录取且按时报到的考生,学校报销城市间的往返交通费(包括六折及以下机票、硬座硬卧、)及一晚的住宿费。交通费、住宿费凭发票于开学后统一报销。发票抬头:三亚学院,纳税人识别号:524600007742567125。

为确保来校复试考生的人身安全,所有来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学校统一协助预定酒店,统一安排学校和酒店之间的交通车辆,学生无须缴纳额外费用,为考生提供周到优质的考试服务。

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三亚学院。

附件:三亚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一览表

研究生处

2023年2月25日

附件

三亚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一览表

类别

名称

等级及金额

受众比例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人

按上级文件执行

学业奖学金

按海南省学业奖学金规定执行

100%

新生奖学金

仅限新生入学当年申请)

一志愿录取一等:5000元/人

占一志愿录取30%

一志愿录取二等:3000元/人

占一志愿录取70%

调剂录取:1000元/人

按实际录取情况执行

学校奖学金

一等:2000元/人

20%

二等:1500元/人

40%

三等:1000元/人

40%

书福奖学金

一等:13000元/人

2%

二等:8000元/人

5%

三等:5000元/人

10%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6000元/人/年,按10个月发放

100%

三助一辅

助研

1500-2500元/人/月,按10个月发放

学生自愿申请

助教

1500-2500元/人/月,按10个月发放

学生自愿申请

助管

1500-2500元/人/月,按10个月发放

学生自愿申请

兼职辅导员

1500-2500元/人/月,按10个月发放

学生自愿申请

备注:以上各类奖助学金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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